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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长沙有限责任适用条件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添加时间:2019年1月30日 来源: 北京企业律师   http://www.fcmmwbsls.com/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有很多一部分人我也不想受公司的约束还有一些有思想的大学生等都会选择创业。在创始团队里面,核心创始人应该都具备这个公司的股权,而且必须要留够足够的利益给后来者。就是说必须要设定一个期权池。

  信天馗,北京公司法务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熟悉民商事法律法规及政策。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公司法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其专业优质的服务与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客户的持续信赖。坚守“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有限责任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制度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产生,是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产物。但是,有限责任制度并非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它有其一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例如,继承法中的限定继承,并非适用任何情形,在特定情况下导致其不能够适用: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为继承人的需要所欠的债务或继承人应尽扶养义务所欠的债务,不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应负无限的清偿责任,即应以自己固有的财产进行清偿。换言之,继承人的有限责任适用于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非为继承人原因而生。否则,当遗产不足以偿清债务时,继承人应以自己个人的财产进行清偿。

  股东有限责任的适用也有其条件,即应以股东和公司人格的彼此独立和相互分离为前提。具体言之:首先,公司法人人格须独立于股东而存在。公司要享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第二,股东有限责任的适用必须遵循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的原则。这种分离首先表现在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的彻底分离,其次表现为股东远离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财产权和公司经营权的彻底分离。我们认为,后一种适用条件更重要,因为它是前一种适用条件的基础和具体体现。其目的在于使公司债权人确信与之进行交易的对方当事人是公司,而不是公司中的股东,以此来保证交易的安全。如果没有公司和股东的彻底分离原则,而让公司财产仍由股东支配并按合伙方式或无限公司方式组织经营的实体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从而使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即除出资或缴纳股款外不承担任何责任),是与法律的公平、正义理论相违背的,也难以让公司债权人所接受。因此,股东有限责任的适用必须贯彻股东人格和公司人格彼此独立和分离,千万不可让二者人格混合。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

  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

  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7、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8、社会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信天馗 北京长沙知名律师,承办公司法务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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