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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

添加时间:2018年4月21日 来源: 北京企业律师   http://www.fcmmwbsls.com/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然扩大了投资人出资的各类,但是仍然规定投资人除货币外只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贪污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因此我国法律对公司设立中的劳务出资是不允许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合伙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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