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律师

-信天馗

1881172259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公司申请上市需要的流程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9日 来源: 北京企业律师   http://www.fcmmwbsls.com/

 信天馗,北京企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公司股权就是公司的股东根据自己的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处理收益的一些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公司分量表现的直接基础。那么随着公司的发展或者股东自身的原因等,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但是也有时候股权的转让会直接影响这个公司的信誉等问题。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是什么呢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3、形式要件


  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股权转让的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


  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


  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


  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三、股权分类


  1、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


  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


  2、根据股权的行使方式,股权可分为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可以由股东一人单独行使的权利。每一个股东都享有并可以依自己的意志行使单独股东权,而不受其他限制。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行使少数股东权的股东既可是自己持股数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也可是其所持股份合并达到一定比例的数名股东。


  3、根据股权的性质,股权可分为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固有权又称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公司法赋予股东享有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非固有权又称非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非由公司法直接赋予的,可由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自益权多属于非固有权,而共益权多属于固有权。


  4、根据股权享有的主体,股权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


  普通股东权是普通股东享有的股权;特别股东权是特别股东享有的股权。股份公司的股份可分为普通股与特别股,相应的,股权也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的内容是不同的。优先股的股东有权按约定的股利率分取股利,但其不能参加股东会,无表决权。


  所谓;股权;亦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股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并非是单一的,各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权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依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的角度,可对股权作以下分类:


  以上就是分享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的相关内容。股权,顾名思义就是股东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份额对公司财产拥有的一些权利。股权的转让在内部没有什么限制,但是外部具有一定的限制,因为转让股权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形象。





公司申请上市需要的流程

  公司具备上市的条件之后,必须要按照其相关的法律流程来进行。这个过程的准备是相当复杂的,需要公司的负责人很多方面问题的考虑。那么,公司申请上市需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公司申请上市需要的流程


  1、股份改制: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2、上市辅导: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3、发行材料制作: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4、券商内核: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5、保荐机构推荐: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6、发审会: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7、发行准备: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8、发行实施: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9、上市流通: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10、持续督导: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二、企业上市前准备阶段


  1、首先企业必须是股份制企业,不是股份制企业的需要进行企业股份改造,符合国家股份制企业的要求,这是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


  2、进行上市咨询,聘请上市中介专业机构对企业考察,确认企业是否符合上市的条件。


  3、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准备企业上市必备的各种证明或文字材料。


  4、聘请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审核所准备的材料是否符合上市要求。


  5、请保荐机构或财经攻关机构与相关的国家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修改不符合相关机构要求的文件。


  6、上报材料经国家主管上市机构进行审批。


  7、进行招股说明。


  8、挂牌销售股票和上市流通。


  三、上市公司的特点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8811722595

全国服务热线

1881172259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